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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3-07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更多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博士后人才,根据《博士后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开展第九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审批工作。为做好我校新设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业范围

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专业范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

二、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条件

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四)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对于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在设站评审中将优先考虑。

列入教育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名单”,且具备以上(二)(三)(四)项条件的单位可以申请设立流动站;如该单位在项目期满考核后培养博士生资格被取消,则相应取消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资格。

三、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简称“申报表”)(附件1) ,并打印纸质材料一式20份。

2.附件材料合订本一份。包括本单位申报学科综合情况简介和《申报表》中有关表项所填内容中佐证材料复印件(选取最具代表性的10种佐证材料)。

3.《申报表》与附件材料合订本分别装订,附件材料合订本要编有目录和页码。

(二)电子版材料

1.《申报表》电子版,文件上限为5M。

2.“佐证材料”电子版,选取最具代表性的10个材料,单个大小不超过500k。

3.将《申报表》电子版与佐证材料电子版打成压缩包,压缩包文件名编辑成“所在单位+一级学科”。

四、相关要求

请有关单位于2014年3月1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发送至bshgzbgs@jlu.edu.cn; 将《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20份与附件材料合订本一份报送至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 蒋 磊 王昊丰

联系电话: 0431-85151333

办公地址: 中心校区行政楼809室

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2014年3月6日

附件1:《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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