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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国家社科基金第二批学术期刊资助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8-08  点击数:

校社科字〔2012〕56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科基金启动第二批学术期刊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繁荣 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要求,通过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资助,推动我国学术期刊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学术水平,扩大学术影响,推出更多优秀成果,更好地发挥哲学社 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功能,进一步增强国家社科基金的示范引导作用。

二、申报条件

本批计划资助100种学术期刊,主要是实力比较强的特色期刊。申报期刊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办刊方向,遵循基本学术规范。

2.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大学术影响,近年来推出了一批具有原创性的代表作,产生了重要的学术和社会影响。

3.主编在学术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拥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编辑队伍;主办单位具有较好的社科研究基础和较强的学术研究队伍。

4.确实需要扶持,且通过资助可以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扩大学术影响力。

申报期刊必须是由依法设立的期刊出版单位公开出版发行、具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且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2012-2013年)来源期刊目录》(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年版)》(北京大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 (2008年版)》(中国社科院)中的两个以上检索系统。

三、资助额度

每种期刊每年资助40万元。年度考核优秀或者经费缺口确实较大的,可适当奖励或增加10万-20万元。

四、监督管理

期刊申报材料必须属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资助,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学术期刊资助。

获得资助的期刊须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术期刊资助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术期刊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暂行)》。

五、报送要求

申报期刊须用计算机如实填写《申报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4份),于8月13日前报送至社会科学处704室,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书》。

联系人:于晓海

联系电话:85167056

电子邮箱:xiaohaiyu@jlu.edu.cn

附件:《国家社科基金第二批学术期刊资助申报书》

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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