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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天津地质调查中心2012年地质调查项目招标公告(第二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5-09  点击数:

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竞争性选择承担单位工作统一部署,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中 国地质调查局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办法(试行)》(中地调函〔2011〕119号),组织了2012年华北地区竞争性选择项目承担单位工 作,开标和评标工作已于5月5日结束。

在第一轮招标工作中有5个公开招标项目流标,经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流标项目由天津地质调查中心组织第二轮公开招标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项目名称

内蒙古、河北地区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项目共5个。项目名称及工作周期见附件

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工作需要,对参与项目竞争单位的综合实力进行考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业务能力:包括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人员业务素质与水平、装备水平、管理水平、社会诚信等。

(二)技术水平:包括竞标单位同类项目以往业绩、本项目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的先进性。

(三)合理报价:包括按照项目总经费及年度经费控制数和立项申报阶段编制预算的要求编制的项目总预算、本年预算。

具体工作任务、预期成果、工作要求以及总经费、年度经费控制数等详见招标书。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投标人根据投标项目类别不同,应具有相应的区域地质调查、区域地球物理调查、区域地球化学调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具有承担过类似工作的经历和良好信誉。应承诺认真实施项目的技术要求与工作安排。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中标后主要工作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一)招标公告发布

招标公告在国土资源部网站、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http://www.cgs.gov.cn)和天津地质调查中心网站(http://www.tianjin.cgs.gov.cn)上发布。

(二)招标书领取

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所列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免费领取招标书,或复函(传真)我单位,收到后由我单位邮寄招标书。

领取地点: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招标办公室(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4号,天津地质调查中心办公楼709室)。

领取时间:2012年5月8-14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

登记并领取招标书时,领取人必须同时提交下列有关文件:

1.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有关资质复印件(核对原件);

2.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3.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 需邮寄招标书的单位复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须说明投标单位全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及手机号码、拟投标项目名称等。

未按上述规定领取招标书并登记的其他潜在投标人无权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书接收信息

投标书接收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

投标书递交方式与地点:由投标人于2012年5月28日12:00之前自行递交天津地质调查中心招标办。招标人对收到的投标书予以登记。在规定期限后送达的投标书,将被原封退回投标人。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4号

邮 编:300170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天津地调中心招标办公室:022-84112922(电话及传真)

徐连龙:13512868762

许 言:13752661815

黄金国:15922148390

附件:公开招标项目一览表

地质调查研究院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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