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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2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1-06  点击数:

校社科字〔2011〕109 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民委办公厅公开发布《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2年度课题的通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设置、申请人条件、申报时间详见《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2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

二、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并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目前承担国家民委课题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各类课题一经批准立项并签订协议,即可获得经费资助。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所有课题应在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申报者要如实填写《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课题申请表》(附件2),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已发放课题经费的,需全部返还所得资助及利息。

五、研究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专家鉴定 验收制度。成果鉴定为优秀或信誉良好者,在成果出版和申请新项目方面给予鼓励。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需返还该项目所得资助及利息,项目负 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六、申报人须填写《申报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2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3),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12年2月15日之前 自行报国家民委研究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社会科学处(E-mail:zhongming@jlu.edu.cn)。

国家民委联系人:张世保 朴永日

联系电话:010-62881166-2324 E-mail:gjmwkyc@yahoo.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5120信箱 国家民委研究室科研管理处

邮 编:100094

附件:

1.《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2年度课题指南》

2.《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课题申请表》

3.《申报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2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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