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1年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6-30  点击数:

校社科字〔2011〕56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春市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长春市“十二五”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引导和支持我 市宏观决策与调控部门、在长高校院所以及其他具有较强综合研究能力的相关单位,围绕新形势下关系我市科技、经济、民生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 题,进行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指导性的战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和组织实施重大战略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操作对策。现长春市科技局开始组织申报2011 年度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具体申报事宜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11年长春市政府软科学研究计划将设政府命题项目和自由选题项目。申请单位可根据指南所确定的研究方向,选择或自行设计有关课题。

1、政府命题项目。围绕深入贯彻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实施“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创新驱动”三大战略,依托 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重点支持关于建立政府、企业和战略投资者、高校院所、开发区“四位一体”的产业技术创 新战略联盟,集聚创新资源和要素,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打造汽车、农产品加工、轨道客车三大世界级研发与产业基地,加快发展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 科技创新引领与支撑长春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涉及科技创新重大关键性问题研究。

2、自由选题项目。牢牢把握加快发展、改善民生、建好城市、促进和谐的总体要求,支持其他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重要问题的研究。

二、申报条件

根据《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年度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划将重点支持我市宏观决策与调控部门与在长高校院所、具有较强综合研究能力的相关单位联合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市级一个计划,各计划之间不得重复申报。

2、已经得到长春市科技计划支持,尚未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能继续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3、已经得到长春市科技计划支持,项目执行期已到,没有通过验收或不参加验收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不允许担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

四、申报时间

1、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拟申报本次课题的教师务必在7月1日前下载并填写《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将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审批表的背面,报送社科处,由学校统一申请“系统注册码”,逾期将取消申报资格。

2、网上申报时间截止至7月17日,逾期将无法上网提交,请申报人按分配的“系统注册码”登陆长春市科技网“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申报。

3、申报教师在通过申报资格审查、完成网上申报的同时,将《项目申报表》、《项目可行性报告》(电子文本;纸件一式一份),在2011年 7月18日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社科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韩一丁 王浩友 联系电话:85155451/85168697

E-mail:wanghaoyou@jlu.edu.cn

附件:1.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资格审批表

2.2011年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3.2011年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报审表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社会科学处

2011年6月24日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信息管理和技术维护:永利总站ylzz55大数据和网络管理中心 
管理员信箱:zygl@jlu.edu.cn版权所有 2015 永利总站ylzz55 - 澳门永利唯一官方网址
吉ICP备06002985号-1    吉公网安备 22017302000045号

网站导航

当前访问量:

手机版


扫一扫手机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