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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11年度“华夏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科技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5-12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夏科技奖奖励条例》(附件1)和《华夏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附件2)的要求,现将2011年度“华夏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科技奖”(以下称华夏技术奖)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华夏科技奖请按照《华夏科技奖奖励条例》(附件1)和《华夏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附件2)要求,严格掌握标准,进行申报工作。项目应整体完成实施2年以上,即2009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 书面材料(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

1.《华夏科技奖申报书》(附件3)及技术资料: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技术资料指技术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研究报告等。

申报书及其附件和技术资料需双面打印或复印,申报书表格及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要求一式4套。为便干评审及归档,装订《申报书》等材料时,采用胶装,不加封面,不用塑料环等。《申报书》至少1份为原件,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

2.《项目摘要》(附件4):须按体例格式填写中英文《项目摘要》。英文项目摘要应是中文项目摘要的英译文。

要求中文一式60份,英文一式3份,不得装订,双面打印或复印,装入文件袋,并在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及日期。

3.完成单位对申报项目的评审专家如有回避要求的,请提交《华夏科技奖2011年申报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6份)一式1份。

(二) 请提供电子版1份

内容包括:申报书和项目摘要。

以上内容及空白表格可登陆中国医促会网站:www.cpam.org.cn,点击“华夏科技奖”栏目,查询“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关干华夏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科技奖2011年申报工作的通知”或见附件并下载。

三、其他事项

(一) 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6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 请各基层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推荐材料按要求进行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并要求项目负责人和单位主管领导在《永利总站ylzz55科学技术奖申报审批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审批表一份),并与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一同送到科技处成果管理办公室(南区行政楼721)。

(三) 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李欣 张丽华 联系电话:85168105

中国医促会联系人:孙婷 王峥 吴蕊丽 电话/传真:010-64077796或64077500

附件 :

1 、 华夏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科技奖奖励条例

2 、 华夏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

3-1、 华夏科技奖申报书

3-2、《华夏科技奖申报书》填写说明及附件材料要求

3-3、 应用证明

3-4、 华夏科技奖学科专业代码表

3-5、 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名录

4-1、 项目摘要(中文)

4-2、 项目摘要(英文)

5 、 华夏科技奖2011年申报项目汇总表

6 、 华夏科技奖2011年申报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

7 、 永利总站ylzz55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审批表

科技处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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