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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0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03-16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吉林省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19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10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项目重点

申报项目的重点是:围绕我省重大生产力布局和经济结构调整,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的全面启动,着眼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资源 特色产业发展,优先资助对我省支柱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特别是涉及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轨道客车等产业扩能升级和深度开发的重点项 目,以及对本地区、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科研项目;对社会发展有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

二、 申报人员条件

申请资助经费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新近回国创业的;

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新近回国工作的;

3.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做访问学者一年以上的。

三、 申报项目类别及名额

项目资助经费分优秀项目、启动项目资助两类。其中优秀类资助项目10个左右,主要资助回省留学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 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10-20万元人民币;启动资助项目20个左右,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在我省从事 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及成果转化,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5-7万元人民币,两类项目不得兼报。

我校申报限额为8项。

四、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各学院请提交以下材料:

1.《吉林省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5份(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提交纸质申请时请同时提交电子版。

2.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证明、项目或成果立项、获奖证书(上报时要提交原件,查验后当场返回)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统一编排目录,装订成册,每份不得超过30页)。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上报截止时间:2010年3月31日

报 送 地 点:行政楼720室

联 系 人:朱峰 温庆波

联 系 电 话:85167419

科技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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