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中国地质调查局各中心2012年地调项目招标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招标公告转发如下,请需要进行项目招标的负责人老师与地调院取得联系。
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统一部署与安排,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竞争性选择 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办法(试行)》(中地调函〔2011〕119号)及2012年地质调查项目计划,对部分区域地质调查、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区域重 力调查、区域化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优选项目承担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及内容
青海、新疆地区1:5万区域地质调查、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区域重力调查及区域化探项目共计46个。项目名称及工作周期见表1。
二、 招标工作简要说明
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工作需要,对参与竞争单位的综合实力进行考评。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能力:包括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人员业务素质与水平、装备水平、管理水平、社会诚信等。
(二)技术水平:包括竞标单位同类项目以往业绩、本项目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的先进性。
(三)合理报价:按照项目经费总预算、年度预算控制数和立项申报阶段编制预算要求编制的项目经费总预算、本年预算。
具体工作任务、预期成果、工作要求以及项目经费总预算、年度预算控制数等详见项目招标书。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投标人根据投标项目类别不同,应具有相应资质。要求1:5万区域地质调查项目具备区域地质调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1:5万地质矿产调查项目具 备区域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和地球化学勘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1:25万区域重力调查项目具备地球物理勘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1:25万区 域化探、1:5万化探项目具备地球化学勘查乙级以上(含乙级)和固体矿产勘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具有承担过类似工作的经历和良好信誉。应承诺认真实 施项目的技术要求与工作安排。
(三)区域地质调查项目、区域重力调查项目、化探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中标后主要工作(样品分析除外)不允许分包、转包。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项目可以由两个单位联合投标,以满足上述资质要求。
四、 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一)招标公告的发布
招标公告在国土资源部网站、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http://www.cgs.gov.cn)和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网站(http://www.xian.cgs.gov.cn)上发布。
(二)招标书的领取
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所列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免费领取招标书,或复函(传真)我单位,收到后由我单位邮寄招标书。
领取地点: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招标办公室(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438号办公楼304室、415室)。
领取日期及时间:2012年4月17-26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登记并领取招标书时,领取人必须同时提交下列有关文件:
1.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有关资质复印件(核对原件);
2.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3.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需邮寄招标书的单位复函(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须说明投标单位全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拟投标项目名称等。
未按上述规定领取招标书并登记的其他潜在投标人无权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 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 投标书的接收
投标书接收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
投标书递交方式与地点:由投标人于2012年5月17日12:00之前自行递交或挂号邮寄至西安地质调查中心招标办。招标人对收到的投标书予以登记,邮寄的投标书按照邮局递送招标人的日期和时间登记。在规定期限后送达或寄达的投标书,将被原封退回投标人。
七、 开标
开评标工作计划在2012年5月18日左右进行。具体开评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438号
邮 编:710054
联系人:西安地调中心招标办公室
电 话:029-87821926(电话及传真)
029-87821923(电话及传真)
赵玉洁:13991850663
丁 夏:18291801812
芦书文:13909254929
奚仁刚:13720414741
附件:公开招标项目一览表
地质调查研究院
2012年4月16日